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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回应中考录取乱象:“花钱办事”不可信,招生,考试,信息
2024-07-23 06:36:18
广州市教育局回应中考录取乱象:“花钱办事”不可信,招生,考试,信息

南都讯 记者杨(yang)晓彤(tong) 程安 7月21日(ri)下午,南都记者就今年广州中考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乱象进行了(le)报道(dao),例如,收到不知名机构发送“可花钱包上名校”等不实信(xin)息(xi),以及未填(tian)报志愿却收到录取信(xin)息(xi)的情(qing)况(详细报道(dao):《中考录取乱象:花30万包上名校?没填(tian)三二分(fen)段却收到通(tong)知》)。

广州市教育局(ju)就南都报道(dao)的情(qing)况作出郑重声明:提(ti)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bi)通(tong)过官方渠道(dao)查询、咨询有关信(xin)息(xi),切勿轻信(xin)“虚假信(xin)息(xi)”——所谓(wei)“小(xiao)道(dao)消息(xi)”“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fen)高录”“降分(fen)补录”等“特殊渠道(dao)”并不存在,“留(liu)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zan)助费”等“花钱办事”更不可信(xin)、不合法。

中考录取不存在“特殊渠道(dao)”

“花钱办事”不可信(xin)

一、广州市教育局(ju)在2023年1月印发的《广州市教育局(ju)关于深入推(tui)进高中阶段学(xue)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公布了(le)广州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负面清单(附后),明确了(le)学(xue)校以任何形(xing)式提(ti)前组(zu)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qu)域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fei)法招生,招收借读生、人籍分(fen)离、空挂学(xue)籍,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xue)挂钩的赞(zan)助费以及跨学(xue)期收取学(xue)费,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xue)率等均属于违规行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中考录取阶段,个别中介机构、少数(shu)不法分(fen)子往(wang)往(wang)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ji)切心(xin)理,散布虚假信(xin)息(xi)、贩卖制造焦虑,针对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行为。

在此特别提(ti)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bi)通(tong)过官方渠道(dao)查询、咨询有关信(xin)息(xi),切勿轻信(xin)“虚假信(xin)息(xi)”——所谓(wei)“小(xiao)道(dao)消息(xi)”“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fen)高录”“降分(fen)补录”等“特殊渠道(dao)”并不存在,“留(liu)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zan)助费”等“花钱办事”更不可信(xin)、不合法。考生和家长如果收到或发现可疑信(xin)息(xi)和人员,应及时(shi)向市、区(qu)招考部门以及学(xue)校核实;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shi)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市、区(qu)教育行政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并将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su)受(shou)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jia)强监督检查,及时(shi)核查群众(zhong)信(xin)访或舆情(qing)线索,严肃查处单位或个人参与违规招生行为。

对出现负面清单中扰乱招生入学(xue)秩(zhi)序(xu)的行为,视情(qing)节严重程度给予约谈(tan)、责令限(xian)期改正、按干部管理权限(xian)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追(zhui)究等处理。民办学(xue)校还将给予削(xue)减招生计划、停(ting)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xue)资质等处理。

广州市、区(qu)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中考业务联(lian)系方式

广州市招考办:

海珠区(qu)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商(shang)场B133铺(pu)对外服务大厅(ting)

020-83861859

荔湾区(qu)招考办:

荔湾区(qu)多宝路58号(荔湾区(qu)教育局(ju)附楼509室)

020-81723966

020-81949997

越(yue)秀(xiu)区(qu)招考办:

越(yue)秀(xiu)区(qu)吉(ji)祥路32号209室

020-87678002

海珠区(qu)招考中心(xin):

海珠区(qu)石榴岗路488号办公楼二楼203室

020-84479902

天河区(qu)招考办:

天河区(qu)黄埔大道(dao)中306号一楼

020-82002110

白云区(qu)招考办:

白云区(qu)白云大道(dao)南383号一楼政务服务中心(xin)

020-86367165

黄埔区(qu)招考办:

黄埔区(qu)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5楼529室

020-82116639

番禺区(qu)招考办:

番禺区(qu)区(qu)政府办公中心(xin)东副楼529室

020-84644565

020-84641650(体育考试)

花都区(qu)招考办:

花都区(qu)花城街天贵北路10号9楼918室

020-36898748

南沙区(qu)招考办:

南沙区(qu)进港大道(dao)466号之二传媒(mei)大厦一楼

020-39050023

从化区(qu)招考办:

从化区(qu)街口街西宁(ning)东路21号

020-87930461

增城区(qu)招考办:

增城区(qu)荔城街挂绿街西四巷1号

020-82720626

广州市高中阶段学(xue)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

1.以任何形(xing)式提(ti)前组(zu)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qu)域招生,包括以基金(jin)会、校友会等名义组(zu)织非(fei)本校学(xue)生到校参加(jia)夏令营、冬令营、研(yan)学(xue)班等活动,违规签订“包捞(lao)”招生入学(xue)协议,未获得办学(xue)许可和未下达招生计划的学(xue)校招生。

2.学(xue)校间混(hun)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xue)(包括多校区(qu)之间、集团校之间混(hun)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xue)),中外合作办学(xue)项目招收的学(xue)生转入普通(tong)班级。不通(tong)过市统一中考平台招生、补录,自行组(zu)织招生考试。

3.公办学(xue)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xue)校以公办学(xue)校名义招揽生源。

4.利用中介机构非(fei)法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lian)合组(zu)织以选(xuan)拔生源为目的的各(ge)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zu)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ju)。

5.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xue)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包括民办学(xue)校收费与中考成绩(ji)挂钩。

6.招收已(yi)被中等职(zhi)业学(xue)校录取的学(xue)生。

7.招收借读生、人籍分(fen)离、空挂学(xue)籍。

8.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xue)挂钩的赞(zan)助费以及跨学(xue)期收取学(xue)费。

9.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xue)率,包括以家委会等名义公布升学(xue)率。

10.强制学(xue)生填(tian)报升学(xue)志愿。

发布于:广东省(sheng)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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