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wan),@济南交警 发布警情通(tong)报:
5月27日,《南方(fang)都市报》报道天桥大队民警刘某被葛(ge)某举报一事(shi)。
经查(cha),刘某于2020年3月至(zhi)2021年与葛(ge)某存在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23年6月,刘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zheng)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
关于葛(ge)某举报刘某的其他违纪问题,纪检部(bu)门均逐一进行了调查(cha)核实(shi),未(wei)有证据证实(shi)葛(ge)某举报属(shu)实(shi)。相关调查(cha)结果和(he)处分决定(ding)均已于2023年6月告知葛(ge)某。
2023年7月,葛(ge)某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刘某强制与其发生关系。经调查(cha),无证据证实(shi)刘某有犯罪事(shi)实(shi)发生。同(tong)年8月,辖区公安分局做(zuo)出了不予立(li)案决定(ding)并送达葛(ge)某。
据《南方(fang)都市报》此前报道,近日一位葛(ge)女士(shi)实(shi)名举报“济南交警天桥二中队原副(fu)队长刘某有醉酒后强奸、婚外情、受(shou)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葛(ge)女士(shi)称,“刘某还有大额财产来源不明、受(shou)贿帮人修改醉驾数据、吃空饷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观(guan)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