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都市报】;
5月26日,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报道了,海口(kou)一(yi)男子骑车经过(guo)南渡(du)江大(da)桥时不慎摔倒后继续骑行,不幸被另一(yi)辆(liang)电动自行车撞倒受(shou)伤,肇事电动自行车主逃逸的事。
5月28日,记者从海口(kou)公安交警获悉肇事逃逸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已被抓获归案。
目前被依法执行拘留15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yi)步调查中。
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左)被抓获。交警供图
据调查, 2024年5月17日22时01分许,李某驾驶“海口(kou)0948***”二轮电动自行车在海口(kou)市美兰区新大(da)洲大(da)道南渡(du)江大(da)桥路段,与受(shou)害人吴某学驾驶的“海口(kou)092***”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学受(shou)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离开(kai)现场(chang)。
医院的诊断(duan)证明。当事人家(jia)属供图
经过(guo)多日的案情研判以(yi)及大(da)量的走(zou)访调查工作,2024年5月26日21时20分许,海口(kou)市公安局交警支队(dui)江东事故中队(dui)办案民警在海口(kou)市琼山区红城湖(hu)路龙城公寓(yu)路段将肇事逃逸人员李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李某(38岁),平时打(da)零工为生。事发当天,李某骑车载一(yi)些物(wu)品去售卖,发生事故后,听说现场(chang)人员已经报警,担心要负责任,所以(yi)逃离了现场(chang)。
当晚,办案民警将违(wei)法嫌(xian)疑人李某送往(wang)海口(kou)市拘留所执行拘留15日,事故后续正在进一(yi)步处理中。
海口(kou)公安交警特别提醒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一(yi)定要立即停车、迅速报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yi)跑了之。望广大(da)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gui),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