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8日(ri)讯 日(ri)前,中国证(zheng)券(quan)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分(fen)决定(ding)书显示,对郑州华夏海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xin)(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华夏海纳”)进行(xing)公(gong)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pin)备案六个月。
中国证(zheng)券(quan)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76号记录(lu)处分(fen)决定(ding)书显示,郑州华夏海纳存在以下违规行(xing)为:
郑州华夏海纳担任河南华夏海纳源禾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禾基金”)管理人期间,委派李明代表其履行(xing)源禾基金执行(xing)事务合伙人具体职(zhi)权。李明作为郑州华夏海纳委派代表,擅自以源禾基金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郑州华夏海纳未按照(zhao)合伙协议(yi)约定(ding)召集源禾基金全体合伙人会议(yi)审议(yi)上述担保事项,未尽(jin)管理职(zhi)责。上述不(bu)按照(zhao)合伙协议(yi)约定(ding)履行(xing)职(zhi)责的行(xing)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tiao)的规定(ding)。
根据纪律处分(fen)决定(ding)书,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tiao)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jiu)条(tiao),《协会章(zhang)程》第六条(tiao)第三项,《实施办法》第二条(tiao)、第八条(tiao)、第二十二条(tiao)的规定(ding),协会决定(ding)作出以下纪律处分(fen):对郑州华夏海纳进行(xing)公(gong)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pin)备案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