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cai)经6月(yue)7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lu)处(chu)分决定书显示,对(dui)励京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京投资”)进行公开谴责。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180号(hao)记录处(chu)分决定书显示,励京投资创(chuang)投存在以下违规行为(wei):
2022年,励京投资在未与连(lian)涟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为(wei)连(lian)涟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并备案为(wei)投资经理。同时,励京投资将多只基金产(chan)品的投资经理变更或登记为(wei)连(lian)涟,但并未安排其(qi)实际履行投资经理的工作职责。上述行为(wei)违反(fan)了《关于加(jia)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ruo)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纪律(lu)处(chu)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办(ban)法》《实施办(ban)法》相(xiang)关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lu)处(chu)分:对(dui)励京投资进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