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7日讯 6月16日晚间,兆丰股(gu)份(300695.SZ)公告称,因未向股(gu)东实施现(xian)金分红(hong),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兆丰股(gu)份被浙江证监局警示。
警示函显示,兆丰股(gu)份在《招股(gu)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七、股(gu)利分配政策(ce)”披露称“公司采取现(xian)金、股(gu)票(piao)或者现(xian)金股(gu)票(piao)相(xiang)结合的方式分配股(gu)利,在有条(tiao)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xian)金分红(hong)。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xian)金形(xing)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gu)东现(xian)金分配股(gu)利不低于当年实现(xian)的可供(gong)分配利润的10%”。
在此背景下,兆丰股(gu)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shu)于母(mu)公司股(gu)东的净利润分别为(wei)1.60亿元和1.65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wei)正,但未按承诺向股(gu)东实施现(xian)金分红(hong),该行为(wei)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日晚间,兆丰股(gu)份还公告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hong)安排的议案》。
内容显示,中期利润分配下限为(wei),现(xian)金分红(hong)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jin)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上限为(wei)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xian)的归属(shu)于上市公司股(gu)东净利润的100%。
资料显示,兆丰股(gu)份主营业务为(wei)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研发、生产(chan)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