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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住房,购房,支持
2024-06-18 17:03:46
上海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住房,购房,支持

5月27日,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de)通知》,明(ming)确(que)缩短非沪籍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降低(di)首(shou)付款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关于购(gou)房资格:

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关于首(shou)付款比例:

首(shou)套(tao)房最低(di)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20%,二套(tao)房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

首(shou)套(tao)房最低(di)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20%,二套(tao)房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

关于利率:

一是首(shou)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二是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yu)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一是首(shou)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二是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yu)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

对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gou)住房在(zai)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0%。

对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gou)住房在(zai)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上海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

综合施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促进(jin)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党中央(yang)、国务院决策部署(shu),本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de)、不是用来炒的(de)定位,完善(shan)“市场+保障”的(de)住房供应体系,构建(jian)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yang)化改善(shan)性住房需求,促进(jin)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jian)设(she)管(guan)理委、市房屋管(guan)理局(ju)、市规划资源局(ju)、市税务局(ju)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de)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九条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一、《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ming)确(que)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一是优化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条件。缩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gou)房缴纳社会保险或(huo)个人所得税的(de)年限,扩大购(gou)房区域(yu)。二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gou)房限制(zhi),调整住房赠(zeng)与规定,支持企业购(gou)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zhi)工租住。

《通知》强调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一是可增购(gou)1套(tao)住房。二是优化多子女家庭在(zai)个人住房贷款中首(shou)套(tao)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按(an)照(zhao)因城施策原(yuan)则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二是进(jin)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de)作用,适度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提出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阶段(duan)性采取给予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措施,支持居住困难家庭住房“以旧换新”,促进(jin)改善(shan)居住条件。

《通知》要求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充(chong)分发挥城市总规的(de)统领作用,合理把握区域(yu)规划时序和开发节奏(zou)、结构,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区域(yu)基础设(she)施、公共配套(tao)、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实现高质量精准供地。完善(shan)房地联动(dong)机制(zhi),差异化调整优化中小套(tao)型住房面积标准和比例要求,支持区域(yu)统筹、总体平衡,更好促进(jin)区域(yu)人口、土地、住房协(xie)调发展。

根据《通知》规定,上海还将建(jian)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探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收购(gou)、趸租适配房源,优化住房保障供给;加快推进(jin)“两旧一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多渠道(dao)改善(shan)广大人民群众的(de)居住条件和环(huan)境质量;提升住房品质,支持建(jian)设(she)绿色、低(di)碳、智(zhi)能、安全的(de)好房子;加强监测监管(guan),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具体政策解读

(一)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方面

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服务人才(cai)安居,促进(jin)职(zhi)住平衡,差异化、分区域(yu)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将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二是扩大重点区域(yu)非沪籍人才(cai)以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gou)房区域(yu)。立足促进(jin)区域(yu)职(zhi)住平衡,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区域(yu),扩大至所在(zai)区全域(yu);非沪籍单身人士购(gou)房区域(yu),扩大至外(wai)环(huan)内二手住房。

三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gou)房合并计算(suan)住房套(tao)数规定,对夫妻离异后购(gou)房的(de),不再按(an)离异前家庭计算(suan)拥有住房套(tao)数。调整住房赠(zeng)与规定,已赠(zeng)与住房不再计入赠(zeng)与人拥有住房套(tao)数。

四是支持企业购(gou)房用于职(zhi)工租住。对企业购(gou)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系指2000年前竣工、建(jian)筑面积在(zai)70平方米(mi)及以下的(de)二手住房)用于职(zhi)工租住的(de),不再限定购(gou)买住房套(tao)数。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

为满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在(zai)住房限购(gou)和信贷等方面采取支持措施。

一是增购(gou)1套(tao)住房。对二孩及以上的(de)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zai)执行现有住房限购(gou)政策基础上,可再购(gou)买1套(tao)住房。

二是优化首(shou)套(tao)住房套(tao)数认定。优化多子女家庭在(zai)个人住房贷款中首(shou)套(tao)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gou)房利息负担。

(三)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按(an)照(zhao)因城施策原(yuan)则,调整本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de)有关政策:

一是首(shou)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20%。

二是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yu)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0%。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ke)户风(feng)险状况等因素(su),合理确(que)定每笔贷款的(de)具体首(shou)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具体贷款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咨询。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方面

进(jin)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de)作用,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对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zai)此基础上上浮20%政策不变,即最高可达192万元。对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二是降低(di)首(shou)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gou)住房在(zai)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五)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方面

为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对符合条件的(de)“以旧换新”居民家庭,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

一是补贴对象。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zai)一年内出售外(wai)环(huan)内2000年前竣工、建(jian)筑面积在(zai)70平方米(mi)及以下的(de)唯一住房,并购(gou)买外(wai)环(huan)外(wai)一手住房的(de)居民家庭,可以向购(gou)入一手住房所在(zai)区房地产交易中心(xin)申请补贴。

二是补贴标准。按(an)出售住房建(jian)筑面积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建(jian)筑面积30平方米(mi)以下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2万元;住房建(jian)筑面积30~50平方米(mi)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2.5万元;住房建(jian)筑面积50~70平方米(mi)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3万元。在(zai)办理新购(gou)一手住房不动(dong)产权证后领取补贴。

本市将坚持因城施策,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de)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de)新期待,统筹存量和增量、市场和保障,多措并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dong)构建(jian)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jin)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原(yuan)文来源:房可圆

上海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

综合施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促进(jin)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党中央(yang)、国务院决策部署(shu),本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de)、不是用来炒的(de)定位,完善(shan)“市场+保障”的(de)住房供应体系,构建(jian)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yang)化改善(shan)性住房需求,促进(jin)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5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jian)设(she)管(guan)理委、市房屋管(guan)理局(ju)、市规划资源局(ju)、市税务局(ju)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de)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九条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一、《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ming)确(que)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一是优化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条件。缩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gou)房缴纳社会保险或(huo)个人所得税的(de)年限,扩大购(gou)房区域(yu)。二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gou)房限制(zhi),调整住房赠(zeng)与规定,支持企业购(gou)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zhi)工租住。

《通知》强调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一是可增购(gou)1套(tao)住房。二是优化多子女家庭在(zai)个人住房贷款中首(shou)套(tao)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按(an)照(zhao)因城施策原(yuan)则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二是进(jin)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de)作用,适度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提出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阶段(duan)性采取给予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措施,支持居住困难家庭住房“以旧换新”,促进(jin)改善(shan)居住条件。

《通知》要求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充(chong)分发挥城市总规的(de)统领作用,合理把握区域(yu)规划时序和开发节奏(zou)、结构,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区域(yu)基础设(she)施、公共配套(tao)、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实现高质量精准供地。完善(shan)房地联动(dong)机制(zhi),差异化调整优化中小套(tao)型住房面积标准和比例要求,支持区域(yu)统筹、总体平衡,更好促进(jin)区域(yu)人口、土地、住房协(xie)调发展。

根据《通知》规定,上海还将建(jian)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探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收购(gou)、趸租适配房源,优化住房保障供给;加快推进(jin)“两旧一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多渠道(dao)改善(shan)广大人民群众的(de)居住条件和环(huan)境质量;提升住房品质,支持建(jian)设(she)绿色、低(di)碳、智(zhi)能、安全的(de)好房子;加强监测监管(guan),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具体政策解读

(一)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方面

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服务人才(cai)安居,促进(jin)职(zhi)住平衡,差异化、分区域(yu)调整优化住房限购(gou)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将非沪籍居民购(gou)房所需缴纳社保或(huo)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二是扩大重点区域(yu)非沪籍人才(cai)以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gou)房区域(yu)。立足促进(jin)区域(yu)职(zhi)住平衡,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yu)的(de)非沪籍人才(cai)购(gou)房区域(yu),扩大至所在(zai)区全域(yu);非沪籍单身人士购(gou)房区域(yu),扩大至外(wai)环(huan)内二手住房。

三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gou)房合并计算(suan)住房套(tao)数规定,对夫妻离异后购(gou)房的(de),不再按(an)离异前家庭计算(suan)拥有住房套(tao)数。调整住房赠(zeng)与规定,已赠(zeng)与住房不再计入赠(zeng)与人拥有住房套(tao)数。

四是支持企业购(gou)房用于职(zhi)工租住。对企业购(gou)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系指2000年前竣工、建(jian)筑面积在(zai)70平方米(mi)及以下的(de)二手住房)用于职(zhi)工租住的(de),不再限定购(gou)买住房套(tao)数。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

为满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在(zai)住房限购(gou)和信贷等方面采取支持措施。

一是增购(gou)1套(tao)住房。对二孩及以上的(de)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zai)执行现有住房限购(gou)政策基础上,可再购(gou)买1套(tao)住房。

二是优化首(shou)套(tao)住房套(tao)数认定。优化多子女家庭在(zai)个人住房贷款中首(shou)套(tao)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gou)房利息负担。

(三)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按(an)照(zhao)因城施策原(yuan)则,调整本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de)有关政策:

一是首(shou)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20%。

二是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yu)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tao)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di)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di)于30%。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ke)户风(feng)险状况等因素(su),合理确(que)定每笔贷款的(de)具体首(shou)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具体贷款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咨询。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方面

进(jin)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de)作用,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对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zai)此基础上上浮20%政策不变,即最高可达192万元。对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职(zhi)工,个人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chong)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

二是降低(di)首(shou)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首(shou)套(tao)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gou)买第二套(tao)改善(shan)型住房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gou)住房在(zai)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qing)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de),最低(di)首(shou)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五)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方面

为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shan)居住条件,对符合条件的(de)“以旧换新”居民家庭,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

一是补贴对象。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zai)一年内出售外(wai)环(huan)内2000年前竣工、建(jian)筑面积在(zai)70平方米(mi)及以下的(de)唯一住房,并购(gou)买外(wai)环(huan)外(wai)一手住房的(de)居民家庭,可以向购(gou)入一手住房所在(zai)区房地产交易中心(xin)申请补贴。

二是补贴标准。按(an)出售住房建(jian)筑面积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建(jian)筑面积30平方米(mi)以下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2万元;住房建(jian)筑面积30~50平方米(mi)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2.5万元;住房建(jian)筑面积50~70平方米(mi)的(de),每套(tao)补贴标准3万元。在(zai)办理新购(gou)一手住房不动(dong)产权证后领取补贴。

本市将坚持因城施策,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de)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de)新期待,统筹存量和增量、市场和保障,多措并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dong)构建(jian)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jin)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原(yuan)文来源:房可圆

发布于:上海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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