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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天天的资料308-三部门:对这些装备实施出口管制,物项,相关,专门设计
2024-06-03 05:38:14
澳门天天的资料308-三部门:对这些装备实施出口管制,物项,相关,专门设计

据商务部网站5月30日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yang)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将对航空航天结构件(jian)及发动(dong)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jian)、技术等实施(shi)出口管制。

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yan)人就有关物项出口管制政策应询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yang)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对有关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的公告。请问中方此次(ci)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虑?

发言(yan)人表示,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yang)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航空航天、船舶领域的特定模具等装备及软件(jian)、技术,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上述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shi)行(xing)。

对特定模具、特种纤维材(cai)料等相关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系国际通行(xing)做法。中国借鉴国际做法,并根据自身需(xu)要(yao),对有关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旨在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履(lu)行(xing)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政策不针(zhen)对任何(he)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中国政府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周(zhou)边地区稳(wen)定,保(bao)障(zhang)全球(qiu)产业链(lian)供应链(lian)安全,促进合规贸易发展。同时(shi),反对任何(he)国家和地区利用来自中国的管制物项,从事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huo)动(dong)。

公告全文(wen)如(ru)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lu)行(xing)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yang)军委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shi)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ru)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航空航天结构件(jian)及发动(dong)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jian)、技术。

1.为制造下列任一物项而(er)专门设计用于钛、铝及其合金超塑成形/扩散连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8203200010、8204110010、8204120010、8205400010、8205900010、8206000010、8480419010、7326901910):

(1)航空器结构件(jian)或航天器结构件(jian);

(2)航空发动(dong)机或航天发动(dong)机;

(3)为航空器结构件(jian)或航天器结构件(jian)专门设计的部件(jian);

(4)为航空发动(dong)机或航天发动(dong)机专门设计的部件(jian)。

2.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而(er)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jian)。

3.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can)数、加工程序、仿真(zhen)数据等。

技术说明(ming):

超塑成形,是指利用超塑性金属材(cai)料在特定温度(du)和应变速率条件(jian)下表现(xian)出的超高(gao)延(yan)伸率及不易断裂(lie)的超塑性,在模具型腔(qiang)内将超塑性金属板料作为被成形坯料实现(xian)成形加工,以获得各种所需(xu)形状零(ling)件(jian)的成形工艺。

扩散连接,是指相互接触的两(liang)个材(cai)料表面,在温度(du)和压力的作用下相互靠近,局(ju)部发生塑性变形,原子间产生相互扩散,在界面接触处形成扩散层,从而(er)实现(xian)可靠连接的成形工艺。

(二)燃气涡轮发动(dong)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jian)、技术。

1.用于制造燃气涡轮发动(dong)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等涡轮构型部件(jian)所需(xu)高(gao)温合金的定向晶或单(dan)晶铸(zhu)造设备(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8454301010、8454309010)。

2.专门设计用于制造燃气涡轮发动(dong)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机匣等涡轮构型部件(jian)的精密铸(zhu)造中间产品(包括陶瓷型芯、蜡模模组、型壳),以及专门设计用于制造上述中间产品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6903100010、6903200010、6903900010、6909110010、6909120010、6909190010、8480490010、8205900020、8428909030、8480600010、7326901920、7616991020、9031809081)。

3.专门设计用于燃气涡轮发动(dong)机/燃气轮机的高(gao)温合金、钛合金或金属间化(hua)合物等材(cai)料的盘片固(gu)态连接所需(xu)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8205900030、6804219010、6804229010、8207201010、8207209010、8207300030、8480419020、8466200010、7326901930、9031809082)。

4.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而(er)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jian)。

5.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can)数、加工程序、仿真(zhen)数据等。

技术说明(ming):

高(gao)温合金,是指含难熔金属的镍基合金、钴基合金或铁基合金,可在600摄氏(shi)度(du)(℃)及以上的氧化(hua)和热腐蚀条件(jian)下承受复杂应力,仍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并能长期可靠工作的金属材(cai)料,又被称为“超合金”。

(三(san))航天服面窗(chuang)相关装备及软件(jian)、技术。

1.专门设计用于制造航天服面窗(chuang)的模具(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8480719020)。

2.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而(er)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jian)。

3.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can)数、加工程序、仿真(zhen)数据等。

(四)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

1.断裂(lie)强度(du)≥40cN/dtex、初始模量≥1600cN/dtex且未加捻的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5402491010、5501900010、5503909010)。

2.由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软质无(wu)纬布叠层(不经加压)在面密度(du)≤5.3kg/m2的情况下,防1.1g标(biao)准模拟破(po)片(17格令模拟破(po)片FSP)V50≥700m/s(按照(zhao)GJB4300A-2012附录B《弹道极限V50试验(yan)方法》测试)(参(can)考海关商品编(bian)号:5806409010)。

3.生产上述1、2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can)数、加工程序、仿真(zhen)数据等。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zhao)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shou)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liang)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wen)件(jian):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jian)或者与原件(jian)一致(zhi)的复印件(jian)、扫(sao)描件(jian);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ming)或者检测报告;

(三(san))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ming);

(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jie)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yao)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ming)。

三(san)、商务部应当(dang)自收到出口申请文(wen)件(jian)之日起进行(xing)审查,或者会(hui)同有关部门进行(xing)审查,并在法定时(shi)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hui)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liang)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jian)(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jian))。

五、出口许可证件(jian)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wen)件(jian)资料保(bao)存年限等,依照(zhao)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di)29号(《两(liang)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xing)。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dang)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jian),依照(zhao)《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shou)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jian)办理验(yan)放手(shou)续。

七(qi)、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zhao)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xing)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xing)事责(ze)任。

八、由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弹插板、防弹板(防弹装甲板、复合防弹板)等防护装备,以及用于制作防护装备的超高(gao)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无(wu)纬布靶板的出口,按照(zhao)《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li)》有关规定执行(xing)。

九、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shi)。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yang)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4年5月30日

来源|观察(cha)者网

发布于:上海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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