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由植物快速生长引发的相关(guan)矛盾,以及居民、物业(ye)擅(shan)自修剪、迁(qian)移,甚至(zhi)砍伐树木的情(qing)况时有发生。
近日,静安寺(si)街道综合行政(zheng)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zheng)执法中队)接“12345”市民服务热(re)线反映:
延安西(xi)路379弄小区内的一处居民楼院内,存在擅(shan)自砍伐树木的情(qing)况。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qing)况并(bing)进行处置。经绿化管理部门(men)复核,确认一棵棕(zong)榈树被砍伐,一棵珊瑚(hu)树被过度修剪,且均(jun)未办理相关(guan)手续(xu)。
对于(yu)执法人员找(zhao)上门(men),当事人表示不理解,认为院内的树木是(shi)自己亲手种植的,因为存在病虫害问题,并(bing)影响到室(shi)内采光,所以想要(yao)把这(zhe)些树木砍掉,更换种植更合适的树木。经执法人员进行普(pu)法教育后,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wei)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guan)规定,表示愿意接受相关(guan)处罚,并(bing)积极(ji)补种。
执法人员提醒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wei)应当按(an)照有关(guan)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因城市建设需要(yao),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cheng)威胁等原(yuan)因确需迁(qian)移树木的,建设、养护单位(wei)或者业(ye)主应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men)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an)要(yao)求进行迁(qian)移。
因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树木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cheng)威胁;树木生长抚育需要(yao),且树木无(wu)迁(qian)移价值的,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等原(yuan)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wei)应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men)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an)要(yao)求进行砍伐,同时申请人应当补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cuo)施。
静安寺(si)街道综合行政(zheng)执法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相关(guan)法律法规的宣传工(gong)作,并(bing)会同居委、物业(ye)等单位(wei)加强小区树木、绿地巡(xun)查力度,及时制止违(wei)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绿化管理部门(men)协作,严查违(wei)法行为,共同守护绿色家(jia)园。
普(pu)法小课堂:
擅(shan)自迁(qian)移树木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kuan):禁止擅(shan)自迁(qian)移树木。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kuan):违(wei)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kuan)规定,擅(shan)自迁(qian)移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men)责令改正,处绿化补偿标准三至(zhi)五倍的罚款(kuan)。
擅(shan)自砍伐树木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kuan):禁止擅(shan)自砍伐树木。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kuan):违(wei)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kuan)规定,擅(shan)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men)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zhi)十倍的罚款(kuan)。
来源: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