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不论新人(ren)还是经验丰(feng)富的求职者,通常在每份新工作开始时都会经历一个试用期(qi)。但是,约定试用期(qi)须满足什么条件呢?山东德(de)衡(heng)律师(shi)事务所专职律师(shi)张森接受(shou)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试用期(qi)是由用人(ren)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约定的,约定的试用期(qi)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规(gui)定才能成立。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qi)而没(mei)有正式劳动合同期(qi)限的,试用期(qi)不成立。
那试用期(qi)有时间限制吗?有!记住“126”这三个数(shu)字(zi)。根(gen)据《劳动合同法》第十(shi)九条的规(gui)定:
1:劳动合同期(qi)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qi)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qi)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qi)不得超过二个月;
6:三年以上固定期(qi)限和无固定期(qi)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qi)不得超过六个月。
由此可见,试用期(qi)的期(qi)限是根(gen)据劳动合同期(qi)限决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可不可以连续约定试用期(qi)呢?答案(an)是不可以。张森表示,根(gen)据该条第二款的规(gui)定,“同一用人(ren)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zhi)能约定一次试用期(qi)”。另(ling)外(wai)需要提醒劳动者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qi)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qi)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qi)。(诸葛瑞鑫)
来源:国是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