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bao)讯 (记者寇(kou)德娜)5月31日,“金华发布”官微披露,自6月3日起,浙江省金华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fang)公积金贷款政策,以(yi)更好满足缴存职(zhi)工合理住房(fang)需求(qiu),促进房(fang)地产市场平稳(wen)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que),缴存职(zhi)工购买首套、二套住房(fang)申(shen)请住房(fang)公积金贷款,职(zhi)工单方缴存住房(fang)公积金的(de),最高贷款额度为(wei)70万元;职(zhi)工双方缴存住房(fang)公积金的(de),最高贷款额度为(wei)100万元。同时,缴存职(zhi)工购买二套住房(fang)申(shen)请住房(fang)公积金贷款的(de),最低首付比(bi)例为(wei)30%,可贷比(bi)例为(wei)70%。
根据(ju)现行(xing)规定,金华市区购买首套住宅,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fang)价款的(de)80%。最高可贷额度,夫(fu)妻双方为(wei)100万元,职(zhi)工单方为(wei)50万元。在此次政策调整后,首套、二套执行(xing)统一的(de)最高可贷额度,即职(zhi)工单方由(you)首套50万元、二套30万元,上(shang)调至最高70万元;夫(fu)妻双方,不论是首套或二套,统一按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执行(xing)。
对此,金华市住房(fang)公积金管理中心(xin)表(biao)示,现有住房(fang)商业贷款的(de)公积金缴存户,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de)可以(yi)及时申(shen)请“带押转贷”,实现住房(fang)贷款“商转公”,以(yi)进一步减轻购房(fang)贷款负担(dan),支持合理住房(fang)消(xiao)费。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