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ben)文(wen)转自【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8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shen)公开开庭审(shen)理遵义市委党校(xiao)原常务副校(xiao)长韦(wei)圣福受贿、滥(lan)用(yong)职权一案。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zhi)2022年,被告人韦(wei)圣福在(zai)担任(ren)正安县委书记,遵义市委党校(xiao)常务副校(xiao)长期间,利用(yong)职务便利为(wei)相关个人在(zai)获取工程项目、资金拨(bo)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zhu),非法收受他人财(cai)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韦(wei)圣福在(zai)担任(ren)正安县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超越职权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ji)损(sun)失1.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lan)用(yong)职权罪追究韦(wei)圣福刑事责任(ren)。
庭审(shen)中,检察机关出示了(le)本(ben)案的相关证(zheng)据,被告人韦(wei)圣福及辩护人进行(xing)了(le)质证(zheng),控辩双(shuang)方在(zai)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le)意见,韦(wei)圣福进行(xing)了(le)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ben)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jie)群众二(er)十余人旁听了(le)庭审(shen)。
来源:中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