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dian)由(you)中央网络安(an)全和(he)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he)信息化部(bu)、公安(an)部(bu)制定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an)全管理规定》近日(ri)印发(fa)。规定要求,建设运(yun)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dang)依照(zhao)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guo)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he)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rong)篡改、攻击致(zhi)瘫(tan)、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an)全稳定运(yun)行和(he)数据安(an)全。
规定共(gong)8章,包括(kuo)总则、开办和(he)建设、信息安(an)全、网络和(he)数据安(an)全、电(dian)子(zi)邮件安(an)全、监测预警和(he)应急处(chu)置、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duo)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ming)称优先使用实体(ti)机构名(ming)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ming)称的,原(yuan)则上采取区域名(ming)加职责名(ming)的命名(ming)方式,并在显著(zhu)位置标明(ming)实体(ti)机构名(ming)称。
规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应当(dang)采取安(an)全保密防控措施,严禁发(fa)布国(guo)家秘密、工作秘密,防范互联网政务应用数据汇聚、关联引发(fa)的泄密风险。应当(dang)加强对互联网政务应用存储、处(chu)理、传输工作秘密的保密管理。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dang)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an)全监测能(neng)力(li),实时(shi)监测互联网政务应用运(yun)行状态和(he)网络安(an)全事件情况。
规定自2024年7月1日(ri)起(qi)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