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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03: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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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邯郸市一场汽(qi)车促(cu)销活动上,消费者在选购汽(qi)车。胡高雷/摄(人民视觉)

随着汽(qi)车销售量(liang)持续快速(su)增长,汽(qi)车金(jin)融业务因分期付款能够减轻买家资金(jin)压力而受到消费者欢迎,但也出现了一些侵(qin)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少读者呼吁规(gui)范汽(qi)车金(jin)融业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cu)进汽(qi)车销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购车金(jin)融业务纠纷投诉较为集中

前不久(jiu),内蒙古呼和浩特(te)市的徐先生在当地一家汽(qi)车销售店购车并参加了会员活动,销售方称,交纳2万元押金(jin),即可享受汽(qi)车终身基础保养,且押金(jin)可随时全额退款。但一段时间后,徐先生想要退出活动时,销售方却表(biao)示只能分期退款或兑换为金(jin)融产品(pin),拒不兑现当初的承诺。

吴先生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了类(lei)似遭(zao)遇。“我(wo)先交纳了5000元订金(jin),但是经销商没给我(wo)把车贷办(ban)下来,与经销商协商全款购车,对方却要求我(wo)在两(liang)天内付清,而且给的账户竟然是销售人员的个(ge)人账户。”吴先生说(shuo),考虑再三,他决定不在这家店买车,但对方拒绝(jue)退还订金(jin)。

现实中,购车订金(jin)不退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消费者表(biao)现出购买意愿时,车商就应当明确(que)告知消费者该产品(pin)或服务的特(te)性,并根(gen)据商品(pin)性质,比如(ru)是否为定制等,说(shuo)明订金(jin)退还的方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昆说(shuo),“如(ru)果不影响产品(pin)或服务的二次销售,车商就应该退还订金(jin)。如(ru)果是定制的产品(pin)或服务,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二次销售,交易双方也应协商解决,不能单方面决定不退还订金(jin)。”

在消费者所反映的汽(qi)车金(jin)融业务问题中,购车贷款纠纷投诉较为集中。今年初,湖北襄阳市的刘先生购买了一辆小轿(jiao)车,购车时与销售谈定贷款8.1万元。“但销售人员办(ban)下来的贷款却成了9.9万元。”刘先生说(shuo),“我(wo)跟(gen)销售人员反映这个(ge)问题时,对方坚称一开始商定的贷款方案就是这样的。”

网友马先生于2023年12月在一家汽(qi)车销售店确(que)定了分期购车方案——贷款5万元,5年还完(wan),第一年的贷款利息由商家承担。“当时销售人员说(shuo),贷款利率为3.1%,第一年贷款利息约为2300元,店里贴(tie)息3000元,相(xiang)当于我(wo)还赚了700元。可实际办(ban)下来的贷款利率高达8.6%,第一年的利息为3975元,我(wo)还要多付900多元。”马先生当场提出质疑,但销售人员表(biao)示这是银行办(ban)理(li)的业务,销售人员无法更改(gai)。

据了解,围绕贷款金(jin)额、还贷方式、贷款利率、贷款费用的纠纷不在少数。对此,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西彬表(biao)示:“如(ru)果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时被销售人员误(wu)导或欺骗,最终实际贷款金(jin)额高于合同金(jin)额,或者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商家给出的利率,这种行为侵(qin)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ru)果销售人员或经营者在营销过程中还存在夸大性诱导或宣传,就涉嫌消费欺诈。”

“一些汽(qi)车金(jin)融公司(si)为吸(xi)引消费者贷款买车,往(wang)往(wang)推出零首付、低利率等优惠(hui)活动,不过大多有限制条件。”河南漯河市的张先生说(shuo),“我(wo)买车时,销售给出两(liang)种贷款方案,其中一种是零首付、低利率。但等到走贷款程序时,又告知我(wo)需交额外的手续费和服务费。”

值得注意的是,有读者反映自己原本可以全款购车,却被销售人员以“分期优惠(hui)多”“分期利息低”“可提前还款”等条件吸(xi)引,选择了分期贷款购车。但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贷款合同时,才发现实际利率与销售人员所说(shuo)的相(xiang)差(cha)甚远。

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zhu)选择权

为什么明明可以全款购车,销售人员却更推荐(jian)消费者贷款买车?

“实际上,一些汽(qi)车销售人员有意混淆利率和费率的概念(nian),诱导消费者签订金(jin)融方案,销售人员可以从金(jin)融机构拿到返点提成。”一名业内人士说(shuo)出了个(ge)中缘由,“还有一些消费者贷款买车后,无法按期还款,就会产生违约金(jin),车贷机构还可从中获利。”

2022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gui)范汽(qi)车金(jin)融业务的通知》,明确(que)规(gui)定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zhu)选择权,明确(que)告知消费者年化贷款利率及费率,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免收贷款违约金(jin)”“车辆免抵(di)押”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金(jin)融产品(pin)与服务。

此外,还有商家给出的汽(qi)车金(jin)融方案存在捆绑销售问题,比如(ru)强制消费者购买一些不必要的保险、保养服务以及装潢、配件等。这些捆绑销售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还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贵州铜仁市的孙先生反映,他在一家汽(qi)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价值13万元的小轿(jiao)车,商家给出了本息合计19万元的贷款方案,其中包含8700元保险费用。“店里给的保险费用太高了,我(wo)不想在店里买保险。但是销售说(shuo)不买保险就不能提车,而且不退5000元订金(jin)。”孙先生对商家的捆绑销售方案表(biao)示不能接受。

孙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ge)例,有的读者反映在汽(qi)车交易中,一些公司(si)通过强制捆绑销售保险获利。“有的公司(si)办(ban)理(li)贷款时,要求购车者购买指定的保险产品(pin),还说(shuo)这是为了保障购车者的权益。但实际上,这些指定的保险产品(pin)往(wang)往(wang)价格昂贵,且可能存在过度保障的问题,很多保险项目是不需要的。”广东深圳市的杨先生说(shuo)。

还有读者反映车贷机构乱收费问题。如(ru)黑龙江哈尔(er)滨市的孟女士在车贷还清后,请商家邮寄机动车登记(ji)证(zheng)书和解除抵(di)押的相(xiang)关手续,对方却还要收取460元的材料保管(guan)费。“我(wo)在贷款时已(yi)经交了相(xiang)应的费用,现在还清贷款,还要我(wo)交费,这明显是乱收费。”孟女士表(biao)示质疑。

还存在车贷提前还款难的问题。有消费者表(biao)示,提前还款时却被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jin),或者被贷款经理(li)拒绝(jue)。一些汽(qi)车金(jin)融公司(si)设置了高额违约金(jin),限制消费者提前还款。

还有的汽(qi)车销售公司(si)要求在车辆上安装各(ge)种定位装置,声称这是为了保障贷款安全和防止恶意拖欠。然而,这些定位装置往(wang)往(wang)存在侵(qin)犯个(ge)人隐私(si)的风险。一些不良(liang)车贷公司(si)可能会利用定位装置对购车者的行踪进行监控,甚至在还款完(wan)毕后仍不拆(chai)除这些装置,给购车者造成不便。

规(gui)范汽(qi)车金(jin)融业务,构建公平透(tou)明的汽(qi)车销售环境

规(gui)范、健康的汽(qi)车金(jin)融业务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不过,这需要有关部(bu)门(men)、汽(qi)车经销商和车贷机构,以及消费者共同努力,营造良(liang)好的汽(qi)车金(jin)融业务环境。

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gai)革委员会等部(bu)门(men)印发《关于促(cu)进汽(qi)车消费的若(ruo)干措施》,明确(que)提出加强汽(qi)车消费金(jin)融服务,加大汽(qi)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jin)融机构在依法合规(gui)、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li)确(que)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今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jin)融监督管(guan)理(li)总(zong)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qi)车贷款有关政(zheng)策的通知》进一步提出,鼓励金(jin)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qi)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jin)融产品(pin)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qi)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jin),更好支持合理(li)汽(qi)车消费需求。

专家建议,有关部(bu)门(men)应当加强监管(guan)力度,推动政(zheng)策措施落细落地。建立跨部(bu)门(men)、跨地区的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利用金(jin)融产品(pin)侵(qin)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建立车商和车贷机构的信用体系,及时曝光有关汽(qi)车金(jin)融业务方面的典型(xing)案例,提升(sheng)汽(qi)车销售服务水平。“同时,有关部(bu)门(men)还应推动相(xiang)关法律法规(gui)的完(wan)善,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努力构建一个(ge)公平、公正、透(tou)明的汽(qi)车销售环境。”罗昆说(shuo)。

读者和网友呼吁,汽(qi)车销售商或车贷机构也应当规(gui)范自身业务。“无论是车商还是车贷机构,在面对消费者时都应当诚(cheng)信为本,不可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合理(li)的购车金(jin)融方案,不做一锤子买卖。”安徽宣城市读者姚女士说(shuo)。

罗昆建议,面对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采(cai)取投诉、申请调解和法律诉讼(song)3种方式维权。对于事实清楚、争(zheng)议情况简单的问题可进行消费投诉;如(ru)果消费者与车贷机构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可以申请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ru)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根(gen)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gui)定,向仲裁(cai)机构申请仲裁(cai)或向法院提起诉讼(song),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贷款情形前后不一致、捆绑销售等问题,律师建议,如(ru)果消费者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wu)解,或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消费内容认知不足来签订合同时,根(gen)据民法典规(gui)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cai)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消费者也要对汽(qi)车贷款的相(xiang)关流程及一系列合同保持警惕性,对相(xiang)关的合同条款认真阅读,清楚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ren)等重要内容。对于不理(li)解的条款或者有歧义(yi)的文字、语言等有权要求营销人员作出解释和说(shuo)明,必要时也可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被骗。”崔西彬提示说(shuo)。(记(ji)者 赵兵,严喻参与采(cai)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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