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月3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ren)人予以监管警(jing)示的决定。公司存在重大交易披(pi)露(lu)不及时,多期定期报(bao)告财(cai)务信息披(pi)露(lu)不准确(que)的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ren)人方面(mian),公司时任(ren)董事长陈立志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pi)露(lu)第一责任(ren)人,时任(ren)总经理许松青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ren)财(cai)务总监王丽雯作为财(cai)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ren)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作为信息披(pi)露(lu)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ren)。其行为违反了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shi)决定:对公司及时任(ren)董事长陈立志、时任(ren)总经理许松青、时任(ren)财(cai)务总监王丽雯、时任(ren)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予以监管警(jing)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