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zheng)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chu),压实地方政(zheng)府责任。地方各级政(zheng)府在(zai)提供政(zheng)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gui)出(chu)具税收、合规(gui)等证明文件。在(zai)市场监管、税务、能(neng)源消(xiao)耗、社保缴纳、诉讼仲裁、产权(quan)登记等领域为相关部门(men)调查取(qu)证提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men)工作协同,切(qie)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