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cha)院官博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jian)督(du)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yu)林涉嫌受贿、内(nei)幕交易案,由国家监(jian)察(cha)委员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cha)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cha)院审查起(qi)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cha)院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qi)公诉。
检察(cha)机(ji)关(guan)在审查起(qi)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玉(yu)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cha)机(ji)关(guan)起(qi)诉指控:被告人骆玉(yu)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ji)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ji)、主任,青海省经济(ji)委员会党组书记(ji)、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cheng)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ji),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jian)事会主席(xi),国务院国有资产监(jian)督(du)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yi)及职权、地位形成(cheng)的便利条件(jian),为(wei)有关(guan)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shou)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ju)大;骆玉(yu)林作为(wei)内(nei)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ge)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qian),明示他人从事相关(guan)交易活(huo)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dang)以(yi)受贿罪、内(nei)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李忆(yi)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