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in)京报讯 据“食安秦皇岛”微(wei)信公众(zhong)号消息,近期海虹不要买、不要吃。海虹中麻(ma)痹性贝类毒(du)素超标风险高发(fa),建议广大群众(zhong)不要捕捞、购买、食用海虹。
每年四月(yue)至六(liu)月(yue),海水中有大量含有毒(du)素的单细胞藻类,被海虹等贝类吃了之后,累积在体(ti)内(nei)。这些毒(du)素毒(du)性耐热性比较(jiao)好(hao),不足以被烹饪消除,海虹等贝类中麻(ma)痹性贝类毒(du)素超标风险高发(fa)。
近日,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在山(shan)海关区海域采集海虹样品3个,对麻(ma)痹性贝类毒(du)素进行监测,3个样品均超出正常值(zhi),其中抽取的1个样品麻(ma)痹性贝类毒(du)素含量最(zui)高值(zhi)超过判定限值(zhi)的4.68倍,存在严重的食用安全风险隐患。麻(ma)痹性贝类毒(du)素会导致人体(ti)出现四肢肌肉麻(ma)痹、头痛(tong)恶心、流涎发(fa)烧(shao)、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hu)吸停止。
为保障人民群众(zhong)饮食安全,防止因食用海虹引发(fa)食物中毒(du)事件发(fa)生(sheng),海洋渔业部(bu)门全面(mian)加强海上巡查和渔港、渔业码头监管,禁止渔民采集、捕捞海虹上岸;市场监管部(bu)门要求食品经营者(zhe)全面(mian)禁止销售(shou)海虹和加工制作海虹产品。
特别提(ti)醒,广大群众(zhong)近期不要捕捞、购买、食用海虹以及(ji)产地来(lai)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双壳贝类。在食用其他贝类海鲜时,一(yi)定要去除内(nei)脏食用,而且一(yi)次不宜食用过多。一(yi)旦食用海虹等贝类海产品出现恶心、呕吐、腹(fu)泻(xie)、腹(fu)痛(tong)、肌肉麻(ma)痹等症状后,必须立(li)即赶往医(yi)院接受(shou)救治,并(bing)如实告知医(yi)生(sheng)吃过哪些食物,从(cong)而获得及(ji)时救助。
编辑 樊一(yi)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