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生(sheng)产经营标签不符(fu)合食品安全(quan)法规定的食品,中国邮(you)政集团(tuan)有限公司(si)安康市分公司(si)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汉滨市监处罚〔2024〕89号”显示,中国邮(you)政集团(tuan)有限公司(si)安康市分公司(si)存在(zai)生(sheng)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zhuang)食品、食品添加(jia)剂,或(huo)者标签、说明书不符(fu)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jia)剂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quan)法》第(di)一百二十五条第(di)一款第(di)二项,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si)作出(chu)以(yi)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0元; 2、进货(huo)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予(yu)以(yi)警告; 3、经营标签不符(fu)合食品安全(quan)法规定的食品,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ku)。
上述处罚决定作出(chu)的日期为2024年(nian)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