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董鹏程、郭思琦报道:为建立(li)健全(quan)全(quan)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zuo)机制,提高应急能力(li)和水平(ping),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quan)和社会稳定,5月16日,广东(dong)印发《广东(dong)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当省内发生大面积停电时,根据需要参照《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zuo)。
《预案》指出,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you)于自然灾害(hai)、电力(li)安全(quan)事故和外力(li)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shi)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quan)、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全(quan)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广州(zhou)、深圳市(shi)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全(quan)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广州(zhou)、深圳市(shi)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其他地级市(shi)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全(quan)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广州(zhou)、深圳市(shi)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地级市(shi)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市(shi)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且(qie)涉及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shi)行政区域的启动Ⅳ级响应:全(quan)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广州(zhou)、深圳市(shi)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地级市(shi)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县级市(shi)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
《预案》要求,启动Ⅰ、Ⅱ级响应时,具备(bei)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ye)抢修队伍力(li)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具备(bei)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ye)抢修队伍力(li)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预案》提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电网主干网架(jia)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yun)行参数保(bao)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chang)机组运(yun)行稳定;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shi)负荷恢复90%以上,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yin)患基本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wan)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