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6月17日,深圳洪涛(tao)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i)(简(jian)称“*ST 洪涛(tao)”)发布公告称,公司(si)2024年6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yuan)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guan)于对深圳洪涛(tao)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i)采取责令改正措(cuo)施的决定》,因公司(si)在“洪涛(tao)股份”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公开信息,违反了相关(guan)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ST 洪涛(tao)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cuo)施。
深圳监管局要求*ST 洪涛(tao)立即删除未公开信息,并自查可能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fa)、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fa)违规行为。此外,*ST 洪涛(tao)还需督促实际控制人及相关(guan)方严格遵守(shou)证券法(fa)律法(fa)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zheng)性。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王心(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