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ren)民银行四川(chuan)省分行官微5月31日消息,根据《中国人(ren)民银行 国家金(jin)融监督(du)管理总局(ju)关于调整个人(ren)住房贷款最低(di)首付款比(bi)例政策的通(tong)知》(银发〔2024〕102号)及《中国人(ren)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tong)知》(银发〔2024〕103号)精神,按照因(yin)城施策原(yuan)则和各城市政府(fu)调控要求,现将四川(chuan)省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最低(di)首付款比(bi)例调整为不低(di)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最低(di)首付款比(bi)例调整为不低(di)于25%。
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nian)5月18日(含)后完(wan)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及5月18日之前完(wan)成网签备案未(wei)放款的借(jie)款人(ren),其商业性个人(ren)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本政策执行。
四、各城市银行业金(jin)融机构可(ke)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yin)素,按照市场(chang)化、法治化原(yuan)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bi)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