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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答记者问,用户,服务,要求
2024-06-19 05:06:55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答记者问,用户,服务,要求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he)公安部、文化和旅(lu)游部、国家广播(bo)电视(shi)总局公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规定》(以(yi)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规定》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zhe)提问。

一、问:请您(nin)简要介(jie)绍(shao)《规定》出台的背景?

答:制定《规定》主要基于以(yi)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jue)策(ce)部署。习(xi)近平总书记高度重(zhong)视(shi)网络生态建设,强调(diao)“网络空间是亿(yi)万(wan)民(min)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健全网络综合(he)治理(li)体系,推动形成良好(hao)网络生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xin)时代公民(min)道德建设实施(shi)纲要》明确“反对(dui)网络暴力行为”。二是及时回应人民(min)群众关切。全国两会期间,多名(ming)代表委员强烈呼吁(yu)加快(kuai)出台反网络暴力针对(dui)性立法,关于整治网络暴力的建议提案(an)获得人民(min)群众广泛响应。三是着力提升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效能(neng)。在《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先(xian)后出台并作出相关制度设计的基础上,《规定》进一步建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制度体系,有力提升治理(li)效能(neng)。

二、问:《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什么?

答:《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yi)文本、图像、音(yin)频、视(shi)频等形式对(dui)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man)骂、造(zao)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fan)隐私,以(yi)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shi)等内容的违法和不(bu)良信息。

三、问:《规定》明确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原则是什么?

答:《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坚持源头防范(fan)、防控结合(he)、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

四、问:《规定》对(dui)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对(dui)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te)征库和典型案(an)例样本库,加强对(dui)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bie)监测。二是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综合(he)事件类别(bie)、针对(dui)主体、参与人数、信息内容、发布频次、环节(jie)场景、举报(bao)投诉等因素,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三是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发现存(cun)在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li)性表达,并对(dui)异常账号及时采取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弹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shi);发现相关信息内容浏览、搜索、评论(lun)、举报(bao)量显著(zhu)增长(chang)等情形的,还(hai)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bao)告。四是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li)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jiang)低账号信用等级或者(zhe)列入黑名(ming)单,并据(ju)以(yi)限制账号功能(neng)或者(zhe)停止(zhi)提供相关服务。

五、问:《规定》对(dui)网络暴力信息处置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或者(zhe)在其服务的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zhong)点(dian)环节(jie)发现涉网络暴力不(bu)良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zhi)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shi),保存(cun)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bao)告。发现涉嫌(xian)违法犯(fan)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bao)案(an),并提供相关线索,依法配合(he)开展侦(zhen)查、调(diao)查和处置等工作。

六(liu)、问:《规定》对(dui)互联网新(xin)闻信息服务提供者(zhe)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明确,互联网新(xin)闻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lun)导向、价值取向,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的公益宣传。互联网新(xin)闻信息服务提供者(zhe)不(bu)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xuan)染、片面报(bao)道等方式采编发布、转载涉网络暴力新(xin)闻信息。对(dui)互联网新(xin)闻信息提供跟帖(tie)评论(lun)服务的,应当实行先(xian)审后发。互联网新(xin)闻信息服务提供者(zhe)采编发布、转载涉网络暴力新(xin)闻信息不(bu)真实或者(zhe)不(bu)公正的,应当立即公开更(geng)正,消除影响。

七、问:针对(dui)群众普遍关心的用户权益保护问题,《规定》明确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明确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中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neng)。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提供便利用户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或者(zhe)特(te)定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fan)围、禁止(zhi)转载或者(zhe)评论(lun)本人发布信息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二是完善私信规则。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提供便利用户设置仅接收好(hao)友私信或者(zhe)拒绝接收所有私信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鼓励提供智能(neng)屏蔽私信或者(zhe)自定义私信屏蔽词等功能(neng)。三是告知用户采取防护措施(shi)。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通过显著(zhu)方式提示用户,告知用户可以(yi)采取的防护措施(shi)。四是及时保存(cun)证据(ju)。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发现、处置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保存(cun)信息内容、浏览评论(lun)转发数量等数据(ju);应当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kuai)捷(jie)取证等功能(neng),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五是及时受理(li)处理(li)投诉、举报(bao)。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在服务显著(zhu)位置设置专门的网络暴力信息快(kuai)捷(jie)投诉、举报(bao)入口,公布处理(li)流程,及时受理(li)、处理(li)公众投诉、举报(bao)并反馈处理(li)结果;应当优先(xian)处理(li)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的投诉、举报(bao),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用户合(he)法权益的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shi),提供相应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bao)告。

八(ba)、问:《规定》对(dui)部门监督管理(li)工作机制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规定》明确,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lu)游、广播(bo)电视(shi)等有关部门依法对(dui)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zhe)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li)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bao)、取证调(diao)证、案(an)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协同治理(li)网络暴力信息。公安机关对(dui)于网信、文化和旅(lu)游、广播(bo)电视(shi)等部门移送的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犯(fan)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对(dui)符(fu)合(he)立案(an)条件的及时立案(an)侦(zhen)查、调(diao)查。

发布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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