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31日从青海(hai)省生态环境(jing)厅获悉,青海(hai)出(chu)台新政加强生态环境(jing)常态化监督(du)管(guan)理和问责(ze)。
青海(hai)省委办公厅、青海(hai)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yu)加强生态环境(jing)常态化监督(du)管(guan)理和问责(ze)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青海(hai)省生态美景
青海(hai)是(shi)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去年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jing)保护督(du)察组在青海(hai)省进行了督(du)察,青海(hai)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du)察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ti)的整改,结合平(ping)时督(du)察发现问题(ti)和问责(ze)实际及案例,要求坚(jian)持问题(ti)导向,深化“生态环境(jing)保护责(ze)任问题(ti)”研(yan)究和落实。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常态化行政监管(guan)、常态化监督(du)问责(ze)、工作要求4部(bu)分组成。建立预告、收集、受(shou)理、提(ti)醒、评判、严管(guan)、督(du)查、宣传8项机制,用(yong)有效管(guan)用(yong)的机制保障生态环保常态化监管(guan)落地落实。从强化政治监督(du)、监督(du)贯通(tong)、执纪问责(ze)、以案促改、担当作为5个方面,推动(dong)监督(du)问责(ze)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从加强组织领(ling)导、督(du)查落实、成果运(yun)用(yong)3个方面提(ti)出(chu)具体要求。同时还(hai)提(ti)出(chu)常态化行政监管(guan)的8个方面工作机制,贯穿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xi)统治理的理念,各项机制前后(hou)承接、上下贯通(tong)、左右联动(dong),捋顺了如何预防、发现、解决问题(ti)的工作流程,创新了生态环境(jing)监管(guan)模式。
为更好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效衔接,青海(hai)省官方配套制定了常态化监管(guan)问题(ti)责(ze)任追究触发机制,坚(jian)持综合研(yan)判、分类处置原则,明确了“什么情况(kuang)下问责(ze)、由谁(shui)问责(ze)、问谁(shui)的责(ze)”的各类情形。触发机制启动(dong)后(hou),将(jiang)对党委政府主(zhu)体责(ze)任、职能部(bu)门监管(guan)责(ze)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du)责(ze)任“三责(ze)”同追。
文/记者 孙睿
编辑(ji)/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