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xi)南宁一商场员工称将(jiang)商场门口盲道“买断”并用石墩(dun)阻挡事件引发关注。5月29日,南都记者从当地城管部门获悉,当天,商场已经把阻挡盲道的石墩(dun)移开。
整改前。
相关视频显示,南宁一名残障男子坐着轮椅,想从一商场门口盲道进入,但发现盲道被隔离石墩(dun)阻挡,无法前行。商场一员工开始挪动石墩(dun),该男子发出质问:“为(wei)什么要挪来挪去,不能敞开吗?这是盲道,是国家的公共资源(yuan)。”商场另一员工回应:“这不是公共资源(yuan),是我们买的。”
29日,南都记者联系上(shang)视频中这名残障男子。他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南宁朝阳路华东路交(jiao)叉(cha)口,该处人行道出入口设置了石墩(dun),导致盲道被阻挡无法正常使用,自己(ji)早在4月就反映过(guo)这个问题。
南都记者留意到,5月10日,兴宁区城市管理局就此(ci)事回复称,该段(duan)人行道自2022年起由时代朝阳管理方南宁昭(zhao)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护。为(wei)防止电动自行车等驶入人行道空地造成安全隐患,南宁昭(zhao)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该人行道出入口设置了大理石墩(dun)及禁止车辆驶入的告示牌。如有残障人士通行遇阻,可以拨打告示牌上(shang)的电话,将(jiang)有工作人员立即前往(wang)挪移石墩(dun),协助通行。
整改后。
29日,反映该问题的男子告诉南都记者,当天商场已经对此(ci)进行了整改,将(jiang)石墩(dun)移开。兴宁区朝阳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处人行道归属权(quan)还是属于城管局,商场只是负责日常管养维护,之前商场员工没有解(jie)释清楚,表达有误。“今天给商场下发整改通知,让商场立时整改。商场已经把阻挡盲道的石墩(dun)移开,留了通道位置出来”。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jiang)会加强巡查(cha)。
南都记者查(cha)询获悉,《无障碍(ai)环境建设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shan)自改变(bian)无障碍(ai)设施的用途或者非(fei)法占用、损坏(huai)无障碍(ai)设施。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无障碍(ai)设施的,应当公告并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同(tong)时采取必要的替(ti)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zhuang)。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