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商务部网站】;
问(wen):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zong)署、中(zhong)央(yang)军(jun)委(wei)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zhi)的公告。请问(wen)中(zhong)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zhi)政策,有什么考虑?
答: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zong)署、中(zhong)央(yang)军(jun)委(wei)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航空(kong)航天、船舶领(ling)域的特定模具(ju)等装备及软件、技术,超高分子量聚(ju)乙烯纤维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zhi)。上述(shu)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特定模具(ju)、特种纤维材(cai)料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zhi)系国际通行做(zuo)法。中(zhong)国借鉴(jian)国际做(zuo)法,并根据自身需要,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zhi),旨在更好维护国家(jia)安全、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政策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jia)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ke)。中(zhong)国政府(fu)坚(jian)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周边地区稳定,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合规贸易发展。同时(shi),反对任何国家(jia)和地区利用(yong)来自中(zhong)国的管制(zhi)物项,从事损(sun)害中(zhong)国国家(jia)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huo)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