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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门管家婆免费开奖大全-三部门:对这些装备实施出口管制,物项,相关,专门设计
2024-06-02 00:28:54
新澳门管家婆免费开奖大全-三部门:对这些装备实施出口管制,物项,相关,专门设计

据(ju)商务部网站5月(yue)30日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gao)公告(gao)显示,中国将对航空(kong)航天结构(gou)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等(deng)实施出口管制。

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jiu)有关物项出口管制政策应询答记(ji)者问。

有记(ji)者问,5月(yue)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gao)。请问中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虑?

发言人表示,5月(yue)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公告(gao),决(jue)定对部分航空(kong)航天、船舶领域(yu)的特定模具等(deng)装备及软件、技术,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上(shang)述(shu)政策将于7月(yue)1日起正式施行。

对特定模具、特种纤维材料等(deng)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系国际通(tong)行做法。中国借鉴国际做法,并根据(ju)自身需要,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san)等(deng)国际义务。相关政策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中国政府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周边(bian)地区稳定,保障全球产业链供(gong)应链安全,促进合规贸易发展。同时,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利用(yong)来自中国的管制物项,从事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huo)动。

公告(gao)全文如下:

根据(ju)《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san)等(deng)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jue)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gao)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航空(kong)航天结构(gou)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为制造下列任一物项而专门设计用(yong)于钛(tai)、铝及其合金超塑(su)成形/扩散(san)连(lian)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8203200010、8204110010、8204120010、8205400010、8205900010、8206000010、8480419010、7326901910):

(1)航空(kong)器结构(gou)件或航天器结构(gou)件;

(2)航空(kong)发动机或航天发动机;

(3)为航空(kong)器结构(gou)件或航天器结构(gou)件专门设计的部件;

(4)为航空(kong)发动机或航天发动机专门设计的部件。

2.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3.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bao)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ju)等(deng)。

技术说(shuo)明:

超塑(su)成形,是指利用(yong)超塑(su)性金属材料在特定温度(du)和应变速率条件下表现出的超高延伸率及不易断裂(lie)的超塑(su)性,在模具型(xing)腔内将超塑(su)性金属板料作为被(bei)成形坯料实现成形加工,以获得各种所需形状零件的成形工艺。

扩散(san)连(lian)接,是指相互接触的两个材料表面,在温度(du)和压力的作用(yong)下相互靠(kao)近(jin),局部发生塑(su)性变形,原子(zi)间(jian)产生相互扩散(san),在界面接触处形成扩散(san)层,从而实现可靠(kao)连(lian)接的成形工艺。

(二)燃气涡(wo)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用(yong)于制造燃气涡(wo)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等(deng)涡(wo)轮构(gou)型(xing)部件所需高温合金的定向晶(jing)或单晶(jing)铸造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8454301010、8454309010)。

2.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燃气涡(wo)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叶片、导向器、机匣等(deng)涡(wo)轮构(gou)型(xing)部件的精密铸造中间(jian)产品(包(bao)括陶瓷型(xing)芯、蜡模模组、型(xing)壳),以及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上(shang)述(shu)中间(jian)产品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6903100010、6903200010、6903900010、6909110010、6909120010、6909190010、8480490010、8205900020、8428909030、8480600010、7326901920、7616991020、9031809081)。

3.专门设计用(yong)于燃气涡(wo)轮发动机/燃气轮机的高温合金、钛(tai)合金或金属间(jian)化合物等(deng)材料的盘片固态连(lian)接所需的工具、模具、夹具等(deng)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8205900030、6804219010、6804229010、8207201010、8207209010、8207300030、8480419020、8466200010、7326901930、9031809082)。

4.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2、3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5.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2、3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bao)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ju)等(deng)。

技术说(shuo)明:

高温合金,是指含难熔金属的镍基合金、钴基合金或铁基合金,可在600摄氏度(du)(℃)及以上(shang)的氧化和热腐蚀条件下承受(shou)复杂应力,仍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并能长期可靠(kao)工作的金属材料,又被(bei)称为“超合金”。

(三(san))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

1.专门设计用(yong)于制造航天服面窗的模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8480719020)。

2.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

3.用(yong)于研发、生产或使用(yong)上(shang)述(shu)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bao)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ju)等(deng)。

(四)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

1.断裂(lie)强(qiang)度(du)≥40cN/dtex、初始模量≥1600cN/dtex且未加捻的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5402491010、5501900010、5503909010)。

2.由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软质无纬布叠层(不经加压)在面密度(du)≤5.3kg/m2的情(qing)况下,防1.1g标准模拟破片(17格令模拟破片FSP)V50≥700m/s(按照GJB4300A-2012附录B《弹道极(ji)限V50试验方法》测试)(参考海关商品编号(hao):5806409010)。

3.生产上(shang)述(shu)1、2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包(bao)括设计图(tu)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ju)等(deng)。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tong)过省级(ji)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yi)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miao)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shuo)明或者检测报告(gao);

(三(san))最(zui)终用(yong)户和最(zui)终用(yong)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最(zui)终用(yong)户情(qing)况介绍(shao);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fen)证明。

三(san)、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jue)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xiang)的本公告(gao)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五、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qian)发程序、特殊情(qing)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deng),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hao)(《两用(yong)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shou)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qian)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qing)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deng)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gou)成犯罪的,依法追(zhui)究刑事责任。

八、由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防弹头盔、防弹衣、防弹插板、防弹板(防弹装甲板、复合防弹板)等(deng)防护装备,以及用(yong)于制作防护装备的超高分子(zi)量聚乙烯纤维无纬布靶板的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li)》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gao)自2024年7月(yue)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4年5月(yue)30日

来源|观察者网

发布于:上(shang)海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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