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济南交(jiao)警 发布警情通报:
5月27日,《南方都(dou)市报》报道天桥大队民警刘某被葛某举报一事。
经查,刘某于2020年3月至2021年与葛某存在违(wei)反生(sheng)活纪律问(wen)题(ti)。2023年6月,刘某被给予(yu)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
关于葛某举报刘某的其他违(wei)纪问(wen)题(ti),纪检部门均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未有证据证实葛某举报属实。相关调查结果和(he)处分决定均已于2023年6月告知葛某。
2023年7月,葛某又到(dao)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刘某强制与其发生(sheng)关系。经调查,无(wu)证据证实刘某有犯罪事实发生(sheng)。同(tong)年8月,辖区公安分局(ju)做(zuo)出了不(bu)予(yu)立案决定并送达葛某。
据《南方都(dou)市报》此前报道,近日一位葛女(nu)士(shi)实名举报“济南交(jiao)警天桥二中队原副队长刘某有醉(zui)酒后(hou)强奸、婚外情、受贿等(deng)违(wei)法违(wei)规行为”。葛女(nu)士(shi)称,“刘某还有大额财产来源(yuan)不(bu)明、受贿帮(bang)人修改醉(zui)驾数据、吃空饷等(deng)违(wei)法违(wei)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