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ren)民法(fa)院公告(gao)送达吴京与汕(shan)头市潮南区成田裕丰袜厂、广州迪宝龙科技有限公司、马某相关人(ren)格权纠(jiu)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此(ci)案。
公告(gao)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fa)院判(pan)令上述(shu)两企业停止生(sheng)产(chan)、销售外包装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产(chan)品,停止使用带有吴京肖像、姓名的宣传广告(gao),并回(hui)收、销毁(hui)上述(shu)产(chan)品包装及宣传广告(gao),判(pan)令上述(shu)被告(gao)向吴京公开赔(pei)礼(li)道歉,并赔(pei)偿吴京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
因肖像权、姓名权纠(jiu)纷
吴京多(duo)次上诉
据此(ci)前报道,在裁判(pan)文书网上,多(duo)家企业因侵害(hai)肖像权、姓名权与吴京产(chan)生(sheng)过纠(jiu)纷。其中不乏商(shang)家突出剧照中的“吴京”,来营销获利的案例。
今(jin)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fa)院公告(gao)送达吴京与深圳市前海欣雅恒(heng)商(shang)贸有限公司、广东省一号酒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珠(zhu)海市乐食(shi)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ren)格权纠(jiu)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deng)。
自公告(gao)之(zhi)日起经过30日,即(ji)视(shi)为送达。该(gai)案件(jian)预计于5月20日开庭审理。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fa)院判(pan)令三被告(gao)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公开道歉并赔(pei)偿经济损失等(deng)共计225万元。
此(ci)外,近年来,在吴京对(dui)战狼(北京)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星缘(yuan)啤酒有限公司、南京奢健食(shi)品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浩(hao)川雅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中,法(fa)院分别判(pan)决被告(gao)赔(pei)偿61.3万元、34.2万元、30.3万元、30.3万元和30.1万元。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