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以下新规将正(zheng)式实施。
全国新规
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粮食安全有(you)了专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6月1日起施行,保障粮食有(you)效供给(gei),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该法明(ming)确粮食加工(gong)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you)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gong)的粮食质量(liang)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you)质、营养粮食加工(gong)产(chan)品供给(gei)。
确立生态保护(hu)补偿基(ji)本(ben)制度(du)规则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hu)补偿的法律——《生态保护(hu)补偿条例(li)》自6月1日起施行,明(ming)确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zhi)付等方(fang)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hu)的单位(wei)和个人,以及在依法划定(ding)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hu)红线、自然(ran)保护(hu)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hu)的单位(wei)和个人,予以补偿。
少先队队旗有(you)国家标准了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国家标准6月1日正(zheng)式实施,对队旗的质量(liang)要求、试(shi)验方(fang)法、检验规则、包(bao)装、储运和标志等方(fang)面作出了明(ming)确规定(ding),对队旗的图案、色牢度(du)、规格和规格尺(chi)寸(cun)允差、颜(yan)色及色差、缝制、旗面外(wai)观等方(fang)面提出了具体细化指标。
禁止利用行业标准设置奖励资格
修订后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ming)确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ding)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chang)竞争的行为。
快(kuai)递(di)包(bao)装禁用有(you)毒有(you)害材料
《快(kuai)递(di)包(bao)装重金属与特定(ding)物质限量(liang)》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这(zhe)是首部关于快(kuai)递(di)包(bao)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明(ming)确禁止使用有(you)毒有(you)害快(kuai)递(di)包(bao)装。
已故存(cun)款人存(cun)款提取手续优(you)化不超5万(wan)元无需公(gong)证
《关于优(you)化已故存(cun)款人小额(e)存(cun)款提取有(you)关要求的通知》6月1日起施行。已故存(cun)款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公(gong)证遗嘱指定(ding)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已故存(cun)款人存(cun)款时,金额(e)不超过5万(wan)元时,可简(jian)化提取手续。同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gou)黄金积存(cun)产(chan)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chan)品纳入简(jian)化提取范围等。
国际邮轮(lun)靠港补给(gei)更便利
《国际邮轮(lu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gei)的规定(ding)》将从6月1日起施行。鼓励国际邮轮(lun)在我国港口靠港补给(gei),保护(hu)国际邮轮(lun)经营者、靠港补给(gei)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he)法权益。
会计专业技术(shu)资格考试(shi)向(xiang)外(wai)籍人员开放
6月1日起,向(xiang)在境内合(he)法工(gong)作和居(ju)留的外(wai)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shu)资格考试(shi),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shi)制度(du)。符合(he)会计专业技术(shu)资格考试(shi)报(bao)名条件的外(wai)籍人员,按照就近方(fang)便原则报(bao)名;另外(wai),外(wai)籍人员在境外(wai)的会计从业经历,可以计入从事会计工(gong)作年限。
地方(fang)新规
福(fu)建:保障女性劳动者特殊(shu)权益
《福(fu)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li)》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网约(yue)车司机、快(kuai)递(di)员、外(wai)卖配送员、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ding),推动政府为其提供免费的“两癌”筛查服务;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生育保险规定(ding)。
辽宁沈阳:取消积分落户(hu)名额(e)限制
《沈阳市进一步(bu)促进外(wai)来(lai)人口落户(hu)若干政策措施》6月1日起施行。落户(hu)新政共10条,包(bao)括取消积分落户(hu)名额(e)限制,放宽学历落户(hu)、投靠落户(hu)、购房随迁落户(hu)人员范围等以及在沈阳取得《辽宁省居(ju)住证》、在沈阳租赁房屋、在沈阳务工(gong)即可落户(hu)等。
四川成都:驾驶非机动车未戴(dai)头盔或被罚
新修订的《成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li)》6月1日起实施,《条例(li)》规定(ding),驾驶非机动车时未佩戴(dai)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以手持方(fang)式拨打接听电话等,驾驶人将会被警告或处(chu)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转自:央视新闻
来(lai)源: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