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jing)5月30日讯 日前(qian),荣盛石化(002493.SZ)公告称(cheng),因业绩预告相(xiang)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其及相(xiang)关责任(ren)人员采取(qu)出(chu)具警(jing)示函的(de)措施。
《警(jing)示函》显示,2024年1月31日,荣盛石化披露《2023年度(du)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du)实(shi)现扣除非经(jing)常性损(sun)益后的(de)净利润亏损(sun)4亿元至6亿元。2024年2月24日,其披露《2023年度(du)业绩预告修正(zheng)公告》,将上述(shu)金额更正(zheng)为盈利8亿元至10亿元。公司业绩预告相(xiang)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上述(shu)行为,荣盛石化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hui)令第182号)第三条规(gui)定;公司董事长(chang)李水荣、总经(jing)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hui)秘书全卫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gui)定,对上述(shu)违规(gui)行为负有主要(yao)责任(ren)。
依(yi)据(ju)相(xiang)关规(gui)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qu)出(chu)具警(jing)示函的(de)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荣盛石化对此(ci)表示,本次行政(zheng)监管措施不会(hui)影响公司正(zheng)常的(de)经(jing)营管理和规(gui)范运作,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xiang)关监管要(yao)求和有关法律法规(gui)的(de)规(gui)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yi)务。
资料显示,荣盛石化主营业务为各类化工品、油品、化纤产品的(de)研发、生(sheng)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