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xin)闻记者 | 吕(lu)雅萱
界面新(xin)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7月22日,青海省(sheng)高级人民法院发布(bu)公告:青海省(sheng)天峻(jun)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天峻(jun)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索某等十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ju)相关法律规定,青海省(sheng)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指定管(guan)辖决定书,依(yi)法指定青海省(sheng)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yi)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
5月11日,有(you)网(wang)友爆料(liao)称,一起刑事案件在青海省(sheng)海西蒙(meng)古(gu)族藏族自治(zhi)州天峻(jun)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突然宣布(bu)休庭,合议庭成员(yuan)退庭后,辩护人意外(wai)发现(xian),上级法院、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和天峻(jun)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旭华通过微信群“指导(dao)”庭审,并让审判长打断律师说话(hua)的时候要“硬气点”。
该案辩护人当场以合法庭审受非法干预为由报警。辩护人认为,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和天峻(jun)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旭华,通过微信群实(shi)时“指导(dao)”庭审的行为破坏了两审终审司法制度,有(you)关人员(yuan)涉(she)嫌渎职犯罪。
辩护人后将(jiang)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5月13日,青海省(sheng)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正在核实(shi)调查。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3日晚发布(bu)情况通报称,辩护人在休庭期间进入审判区拍摄合议庭成员(yuan)电脑屏幕登(deng)录的个人微信界面等行为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被告人家属将(jiang)照片在社交媒体上发布(bu)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huo)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guan)的“四类案件”,中院派员(yuan)指导(dao)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du)管(guan)理工作中存在监管(guan)措施不规范的情形等。
这(zhe)份通报再(zai)次引发争议,据(ju)财新(xin)报道(dao),有(you)法学专家表示,中院指挥下级法院审案的做法没有(you)任何法律依(yi)据(ju),涉(she)嫌严重违法。海西州中院是争议的一方(fang),自己澄清自己难以服众。本案也不宜(yi)由天峻(jun)县法院继续审理,建议改变(bian)管(guan)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