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xun) 日前(qian),国家金融监督(du)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监管局)发布(bu)相(xiang)关公告(gao)表示,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十九条(tiao)第(三(san))款的规定以及《包钢集团(tuan)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注销〈保险中介许可证(zheng)〉的申(shen)请》(财务公司报(bao)〔2024〕18号),国家金融监督(du)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决(jue)定依法(fa)注销包钢集团(tuan)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tuan)财务公司)的《保险中介许可证(zheng)》,机构编码:5F1002380000000000,现予以公告(gao)。
内蒙古监管局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与包钢集团(tuan)财务公司的业务合作,及时结清前(qian)期合作产生的应收(shou)保费和代理手续费,收(shou)回保险单证(zheng),做(zuo)好风(feng)险防范工作及妥(tuo)善安排客户服务等后续事(shi)宜。